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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及提供新闻线索的通知

2021-03-26 15:15

各县(市)区教(体)育工委、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中心):
  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对照《银川市教育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安排,为及时反映、深入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现就党史学习教育新闻线索和经验做法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类型
  1.动态类信息。主要包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贯彻、安排部署、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社会反响等情况。
  2.特色类信息。主要包括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等方面富有创新、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新做法,能真实反映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各阶段计划安排、活动开展、工作举措和工作实效。
  3.经验类信息。主要包括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具有推广价值、借鉴意义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先进人物。
  4.建议类信息。主要包括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真知灼见,特别是聚焦解决好群众面临的难事,基层面临的难题、发展中面临的难点,提出有借鉴、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二、报送重点及责任分工
  1.按照《银川市教育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和“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
  2.深化大中小幼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同上一堂思政课”、“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青少年实践活动、“童心向党”、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等)。
  3.开展“七个一”活动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看一部红色教育片、听一次红军讲座、瞻仰一次革命旧址、参加一次党史题材文艺活动、讲一堂党课、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慰问一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老党员等)。
  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围绕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进程、“五项管理”等)。
  三、报送要求
  1.围绕重点。各单位(学校)要按照“信息标题要能体现工作重点和特色,正文主要内容每段有独立小标,一段一个事实,内容鲜活可读,行文开门见山,言之有物,以实际做法和成效为主”的原则,坚决杜绝讲空话,讲套话,单篇信息篇幅视情况一般控制在500-1000字左右。各单位(学校)报送信息数量不得少于2篇/周,各县(市)区教(体)育局报送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篇/天。
  2.明确责任。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编写报送,上报的简报信息须履行“三审三校”后上报,作为新闻线索提供给中央驻宁(驻银)、区市主要媒体宣传采访报道。同时,各单位(学校)要畅通媒体宣传渠道,涉及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活动要主动与市教育局办公室沟通,协调邀请中央驻宁(驻银)、区市主要媒体宣传采访报道。
  3.把握时效。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梳理整合并及时上报,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报送采用情况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评估重要依据。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将定期对各单位(学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及新闻媒体报道情况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
  四、报送方式
  1.各单位(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党史学习教育信息简报报送至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电子邮件的“主题”和“附件”名均要注明“XX单位+信息标题”,便于查阅和统计。同时在信息简报后注明采访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联络。
  2.各单位(学校)必须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正式在编党员干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联络、信息报送、新闻线索提供、新闻报道协调等工作。


银川市教育工委 教育局党史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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