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为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结合我区实际,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课业、培训负担。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寒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各地各中小学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各地要把日常巡查作为寒假“双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巡查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参加单位和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白天与晚上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外培训进行网格化、包抓式、拉网式巡查。突出巡查“四个方面”: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确保与中小学同步放假关门,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培训,不得出现“明关门、暗培训”“关前门、开后门”“前台收人、后台培训”等问题;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小饭桌”“托管中心”,不得变相搞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厉查处住宅小区、公寓楼、宾馆酒店等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学科类培训和有偿家教;查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各地各学校要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不得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二、全面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要把查处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净化校外培训环境的有力举措,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自治区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宁市监发〔2021〕113号),结合日常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确保公共场所、商业楼宇、居民小区、公交站台、电梯等不刊登任何面向中小学生和3到6岁儿童的培训类广告,各类新闻媒体、广播电台、网络平台等不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三、持续做好“营转非”登记和预收费监管工作。学科类培训机构非营利性登记工作要扫尾交账,义教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完成登记工作,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执行,确保学科类培训机构完全符合准入标准、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行为良好。预收费监管工作要持续加力,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宁教监管〔2021〕198号)要求,协调文化、科技、体育等相关主管部门落实责任,督促培训机构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专用账户,确保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全覆盖、真监管。继续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对违法违规培训机构要做到“零容忍”。
四、扎实开展网上培训巡查。在抓好线下培训的同时,要全面规范线上培训。市、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重点对学校举办的网校、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弹窗广告等信息入口,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按照“双减”工作要求进行检查,查处违规占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通过拼团、链接推送等方式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提供“中介”服务,区外线上培训机构延伸的学科类培训,通过“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等方式组织违规培训。
五、坚决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各地要把防风险作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的保底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一机构一方案”制定应对措施,盯紧重点机构和人员,会同公安、网信、银保监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短信提醒、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做好学生假期安排,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因地制宜探索寒假托管服务。要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七、专门作出部署安排。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 “双减”工作协调推进机构作用,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民政、文化、体育、金融等单位,召开寒假“双减”工作专门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公开确保“双减”工作不暂停、校外培训不反弹。寒假期间,原则上各县(市、区)安排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五市每周抽查不少于1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问题要严惩重罚,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重处罚。自治区将抽调媒体记者、责任督学组成暗访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各地要做好中央媒体和督导组暗访工作。
各市、县(区)召开专门会议情况及寒假督导检查工作安排请报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并明确专人在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认真填报《各地排查检查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