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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教育局举办义务教育资助工作 培训会

2019-09-16 15:10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9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四类”贫困学生(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将、残疾学生)将享受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分担。“四类”学生分寄宿、非寄宿两种情况享受不同标准的补助金,寄宿生中的小学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1250元,非寄宿生中的小学生每学年补助50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625元。

为了让各学校实施好国家的惠民政策,精准确立受助学生,确保将补助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四类”学生,兴庆区教育局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在兴庆区回民二小举办义务教育资助工作培训会,所属56所公、民办学校的资助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资助中心主任张红梅对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解了政策要领、资助工作的流程,重点对“四类”学生的认定方法进行了培训,并对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做好对受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在资助政策培训后,掌政中学李晓霞老师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的操作应用向参训人员进行了细致地讲解,重点带领大家学习了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录入、资助名单录入等重点填报任务,整个培训通过上机实操的方式进行,对参训学员全程指导,现场解决遇到的问题。本次培训会是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开端,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调整预示着将有更多的贫困学生能享受到国家的生活补助,也进一步明确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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