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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2017年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晋级的通报

2018-02-23 14:46

  银政教督〔201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全面落实《银川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269号)精神,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提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创新学前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公办幼教集团,实行集团化管理,对民办幼儿园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扶,有效地促进了集团内各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高,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贡献。2017年10月,通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经过实地审核、集中评议,认定四所公办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方式帮助21所幼儿园取得晋级。认定结果如下:

  1、银川市第二幼儿园。帮扶银川东晨第二幼儿园、银川市兴庆区丽景雅居幼儿园、银川市星光华幼儿园、银川二幼枫叶桥幼儿园、银川市林华幼儿园、银川市兴庆区掌镇鸣翠幼儿园、银川市大兴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实现了晋级。

  2、银川市第三幼儿园。帮扶银川市燕鸽幼儿园、兴庆区都市阳光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实现了晋级。

  3、银川市第四幼儿园。帮扶银川天都幼儿园、银川市世纪幼儿园、银川市宗睦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实现了晋级。

  4、银川市第五幼儿园。帮扶兴庆区燕鸽湖幼儿园(石油城三幼)、银川市兴庆区未来星幼儿园、银川市兴庆区新世界天使幼儿园、银川市清湖幼儿园、银川市兴庆区掌镇中心幼儿园、银川市第五幼儿园月牙湖分园、银川友爱幼儿园、银川市月牙湖幼儿园、兴庆区掌镇中心幼儿园强家庙分园等9所幼儿园实现了晋级。

  根据《银川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共同体内幼儿园有取得晋级的,每晋级一所,结合教育教学综合考评,给予帮扶的高等级公办幼儿园相应的奖励。民办示范园对低等级幼儿园进行帮扶,共同体内幼儿园有取得晋级的,每晋级一所,给予帮扶的高等级幼儿园奖励5万元。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自治区或银川市级示范园主动承担民办薄弱幼儿园的帮扶任务,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办园水平的整体提升。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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