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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招生简章

2021-08-30 17:30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24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招生简章。

第一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培训宁夏幼儿教师的主要任务。学校创办于1975年,在46年的办学历程中,积淀了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幼儿教育办学特色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毕业生遍布区内外、供不应求,长年保持很高的就业率。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498)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4.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业勤南街

5.邮编:7500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扩招工作。

第四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扩招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扩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扩招计划及扩招专业

第六条 扩招计划及学制:扩招计划500人;学制三年。

第七条 扩招专业:学前教育(570102K)。

第八条 专业介绍:学前教育专业是自治区高水平建设骨干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科学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环境创设能力和幼儿园一日活动组织能力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开设学前心理发展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卫生学、五大领域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课程。毕业后可从事幼儿园、幼教机构、儿童教育与培训机构等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620元。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的历年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儿保育专业”的毕业生(含2021年参加宁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

2.在宁夏区内幼儿园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3.符合上述两条须同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无从事教师职业规定的身体限制性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癫痫病史、癔病史、无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四肢无残疾、无严重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且无色弱和色盲,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分类(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8日。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1.考生须在网上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2.宁夏户籍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非宁夏户籍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当地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3.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高职扩招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参照《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16〕2号)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及录取

1.考试形式: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音乐、美术、舞蹈、语言,每项50分,满分2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以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为准。

2.录取方式:按照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在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将为录取考生邮寄通知书,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学习形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灵活多元教学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第十六条 通过扩招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一致。

第五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772077。

第二十二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咨询电话:0951-4772020、4772022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乘车路线:在友爱公交车场(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乘坐601路免费公交车到“业勤街与唐和路口”站点下车即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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