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文体局、全市各相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精神,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就便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现就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通知如下。
一、开放对象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
二、开放时间方式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分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学校两类学校,开放时段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晚向学生开放不少于2小时,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向学生或社会开放不少于6小时;高中学校,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向学生或社会开放不少于6小时。各中小学体育场馆应根据自身教学特点,制定详细场馆开放方案。
各学校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对场馆实行开放。定时定段需将具体时段在校园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预约开放,属社会组织的,需提前2天提出使用场地申请,并签订《使用学校体育场地承诺书》,明确各方责任;属个人的,需提前1天提出使用场地申请,学校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对安全使用场馆设施提出基本要求。
三、分批分段开放
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关于建设黄河流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实施方案》(银党办〔2022〕150号)关于“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程,2023年底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比例达到90%”的要求,坚持“能开尽开”原则,分批次推进,最终全部开放。
本通知下发后,公示名单内学校(第一批,占40%)要及时开放;公示名单内学校(第二批,占40%)要在12月底前开放;其余学校于2024年3月底前全部开放。(公示名单见附件)
四、推动安全隔离改造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程,推动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开放的运营方式,建立适合本校特点的运营模式。
五、规范日常管理
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学校开放应在无考试、授课、培训、训练、比赛等任务,或在无施工建设和其他事关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保障前提下开放。在开放时段,各学校要安排保安或值班人员上岗,做好入校锻炼人员的出入登记、引导、服务等工作。
六、加强设施维护
加强体育设施维护,定期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保证开放学校场地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在体育设施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
七、完善组织机构
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的通知(银教办发〔2018〕102号)》要求,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制订并完善门卫登记制度、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意外伤害赔付办法等管理措施,规范开放行为,确保全面开放、规范开放,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九、做好信息公示
各开放学校要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开放时段、时长、预约方式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公示。学校调整开放时间、开放范围或不能开放时,应通过学校门口发布公告、学校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告知群众。
十、加强督查考核
市教育局建立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调度机制,对场地开放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纳入对各学校的考核内容,对于符合开放条件而未按时对外开放或工作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开放。同时,市体育局将开放情况纳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考核内容,对于开放工作不力的将予以摘牌。
附件:1.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示名单(第一批)
2.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示名单(第二批)
3.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示名单(第三批)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体育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