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7〕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督导〔2018〕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市级复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与对象
第二周期评估工作将继续使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依据评估细则,对2023年各县(市)区辖区内申报的幼儿园进行市级复评。
二、评估检查方式
此次复评工作主要采取实地督导和网上资料审核相结合,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当场反馈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抽查3所幼儿园。
三、评估人员
组 长:付星海 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副组长:张惠芝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园长
成 员 谢 萍 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颉林霞 兴庆区第一幼教集团党支部书记、园长
杨惠萍 宁夏交通学校幼儿园园长
胡思文 宁夏军区幼儿园园长
王晶晶 贺兰县德胜第一幼儿园园长
甄 忱 金凤区悦府幼儿园副园长
四、评估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复评的幼儿园 | |
12月18日 | 上午 | 9:00-12:00 | 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幼儿园 银川市兴庆区新世纪嘉园幼儿园 银川市兴庆区第五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
12月19日 | 上午 | 9:00-12:00 | 银川市金凤区第一幼儿园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 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二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
12月20日 | 上午 | 9:00-12:00 |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二幼儿园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四幼儿园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三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
12月21日 | 上午 | 9:00-12:00 | 永宁县李俊幼儿园 永宁县金色摇篮幼儿园 永宁县御锦湾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
12月22日 | 上午 | 9:00-12:00 | 贺兰县第八幼儿园 贺兰县第九幼儿园 贺兰县德胜第十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
12月25日 | 上午 | 9:00-12:00 | 灵武市崇兴第二幼儿园 灵武市枣园骄子幼儿园 灵武市第一幼儿园 |
下午 | 14:30-17:30 |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评估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客观原则,认真做好线上评估、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按时参加评估工作,在评估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后撰写督导总结,电子版发送至ycjydd@126.com。
(二)各县(市)区通知幼儿园做好市级复评工作,并确定一名对接联系人,于12月15日前将人员信息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谢萍处。本次参加市级复评的幼儿园要提供线上评估场地,确保复评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