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银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依申请公开:申请 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申报创建五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工作的通知

2015-09-28 09:09

各市、县(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各高等学校党委,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党组织: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党组关于转发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教工委[2015]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全区教育系统申报创建“五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宁教工委《通知》附件4、5、6考核参考标准,“五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申报条件为:

1、今年首批认定,原则上在自治区党建示范点和自治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试点单位中进行;

2、已被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评定为“四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且自评达到自治区“五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均可申报;

3、上级党委没有规划建设“四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如自评达到自治区“五星级”标准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市、县(区)申报程序:基层党组织自查自评、申报—各市、县(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审核、上报—自治区教育工委认定命名并挂牌;

2、各高校申报程序:基层党组织自查自评、申报—高校院(系)审核—高校党委审核、上报—自治区教育工委认定命名并挂牌;

3、其它基层党组织申报程序:自评、申报—上级党委审核—自治区教育工委认定命名并挂牌;

4、其它星级由各市、县(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和各高校党委认定命名并挂牌。

三、申报时间

各级教育工委、高校以及其它党组织上报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五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需报送相关材料,主要有:基层党组织自查报告、自评材料和申报表(附完成服务项目、特色项目及表彰等证书、奖牌、推广与认可材料复印件),上级党组织意见。

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详细,确保评定依据可靠、评定结果真实。

 

 

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