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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会精神 | 自治区教育厅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自查督查工作

2023-08-17 10:1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秋季开学校园安全自查督查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自治区教育厅督查,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秋季开学平稳有序,全区校园安全稳定。

一、范围内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自查督查内容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方案》《全区幼儿园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全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的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校园安全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督导检查、教育宣传情况及燃气、消防、校舍、场馆、食堂、宿舍、校车、校园周边、实验室(危化品)、实训基地等重点领域安全情况,并对之前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清零、隐患销号。
    二、阶段划分

此次自查督查分为全面自查、督查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交叉进行。

全面自查(8月10日—15日)。各地各学校根据自查督查内容开展“地毯式”“起底式”全面自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逐一整改落实。

督查检查(8月16日—23日)。自治区教育厅抽调专家组成督查组,坚持实地督导和明察暗访相结合、专家指导和部门协同相结合,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督查。

总结整改(8月10日—31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统筹指导、分类施策,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开学前,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校园安全是教育发展的前提,事关百万家庭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区教育系统要把这次校园安全自查督查工作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织密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确保安全开学、顺利开学。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从严从紧从实从细开展自查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是严格自查督查,各地各学校要如实填报落实情况和问题隐患,做到学校、重点区域100%全覆盖;各市教育局检查要做到各县(区)、各学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且每学段至少抽查3-5所学校;自治区教育厅督查要做到各市县、各学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且每学段至少抽查1-2所学校。三是加强闭环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实行挂账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做到“查、建、改、督、销”闭环管理,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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