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且学籍满一学年者。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宁夏地质工程学校学生手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能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履行中职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有优良的品德修养,为人表率,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德育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积极为学校、班级工作且成绩明显,热心服务群众,多次受到好评。
2.学习好: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态度端正,善于独立思考,求知欲强,知识面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5分以上,无不及格者。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
4.“三好学生”必须在荣获“等级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班干部紧密团结,工作目标明确,与团支部配合默契,密切联系群众。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肯干,努力完成各级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工作成绩突出。
2.思想工作好。班内同学思想觉悟高,集体荣誉感强,班内学习生活生动活泼,学风好,在创“三好”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成绩显著。
3.班风好。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宁夏地质工程学校学生手册》,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同学之间团结,教室宿舍卫生好,各项考勤出勤率高。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身体锻炼,能积极组织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在学校内外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三)“文明宿舍”标准及评比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优雅舒适的生活及学生环境,提高学校宿舍的管理水平,根据我校的宿舍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文明宿舍”标准及评比办法。
一、“文明宿舍”标准(总分共100分):
(一)有宿舍长,值日制度健全。(各3分,共6分)
(二)被子叠放整齐,床铺整齐;个人卫生好,衣物、被子、床单、枕巾干净,叠放整齐。(各2分,共6分)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痰迹;宿舍门前干净,无积水。(各2分,共10分)
(四)桌、凳整齐干净;书籍,物品摆放整齐;无烟灰,无杂物。(各2分,共10分)
(五)门、窗、墙壁、灯具、窗台、暖气片干净,无灰尘。(各2分,共12分)
(六)宿舍内无危险物品,无失火隐患,无乱用电器,无钱物被盗,无公物损坏丢失。(各2分,共10分)
(七)行李、日常用品摆放整齐。(各2分,共4分)
(八)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乱贴乱画,墙上无钉。(各2分,共8分)
(九)语言文明,无高声喧哗,无乱蹿宿舍等行为。(各3分,共9分)
(十)宿舍内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无吵架、斗殴行为。(各3分,共15分)
二、检查和评定办法:
(一)由学校宿管科各楼管理员在早晨8:30、下午2:30、晚上7:30、进行宿舍卫生检查、记录。并在第二天早晨将检查的结果公布在宿舍内的黑板上。卫生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卫生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由学校、各系(部)学生会生活部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宿管会随机检查,学校学生处和宿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检查中若有一人违反一项规定则扣除该项分数,其余项目仍按检查标准评分。
(四)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95—90分为良好,90—80为中等,80分以下为差。
(五)按每幢学生公寓楼总数推荐10%宿舍为文明宿舍。
(六)以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生活部、宿管会检查为主,宿管科汇总,报学校学生处进行总评。
(七)“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
三、“文明宿舍”奖惩办法:
(一)每月评出“文明宿舍”,发给“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并在校报、校内广播中通报表扬。
(二)连续三次评为“文明宿舍”的同学德育成绩增加4分。
(三)凡因宿舍卫生脏、乱、差受到通报批评的,该宿舍每人每次德育成绩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