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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 共筑和谐校园——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04-27 10:08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我校组织全体学生及教职工通过宁夏教育频道观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把国家安全分为: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领域。

三、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1. 始终如一地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克服“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时期无间谍”的麻痹思想。要认识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

2. 学习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知法守法,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 对外交往过程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学会识别各种伪装,警惕被渗透和利用。

4. 出国前,要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出国后,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势力的策反、拉拢和利诱,绝不能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5. 遇到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事件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9。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对《国家安全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效提高了师生们的国家安全意识,懂得了《国家安全法》对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学习《国家安全法》,提高自身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争当国家安全卫士,小孔明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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