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坚持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了正确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高中教育必须有相应的课程作保证,学校课程设置直接关系到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影响着学生终身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新课程设置方案。
一、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学校高中课程的设置、实施和评价
1.课程结构:遵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我校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八个学习领域。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
2.课程设置: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4)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3、课程的实施办法
高一年级主要开设必修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4课时,思想政治每周2课时,历史、地理每周3课时,物理、化学每周4课时,学年结束时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水平测试及实验考试;体育、信息技术、音乐(第一学期)每周2课时。
高二年级开设必修课+选修课,且分理科。语文、数学、英语每周4课时,思想政治每周2课时(文科4课时),生物每周4课时,历史地理(文科)每周4课时,物理化学(理科)每周4课时,生物每周4课时(参加实验考试),体育、通用技术、美术每周2课时。
高三年级安排选修课+高考复习。语文、数学、英语每周6课时;物理化学生物(理科)每周5课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文科)每周5课时,体育每周2课时。
研究性学习活动由教研室负责,每个假期选定研究性课题供学生选择,以个人或小组形式完成,写出研究性课题报告,每个假期获得3学分共计15学分。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由校政教处和团委负责,在假期组织安排活动,每位学生由社区出据证明,由政教、团委、总务认定4学分(每个假期1分);政教处组织参观、军训等活动认定4学分,完成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8个学分。
4、高中课程内容的选择遵循如下基本原则: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要求每一位教师按照国家制订的各科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学习计划,学校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方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加大对选课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了解选课的必要性,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修课程。
建立校本教研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建立与教研部门的联系,形成推动课程发展的教师培训和教师进修体系。
鼓励教师挖掘课程资源,开设校本课,校本课的开设由教师申请,教研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对学生每一学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由班主任记入成长记录袋。废除单一用学生学习成绩定终身的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