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教师“争当教育家,不做教书匠”,培养出更多学者型、专家型教师,增强我园教师科研意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工作的先导作用,促进和推动我园教育科研的发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科学研究,逐步提升理论水平,及时对广大教师的科研成果给予肯定,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凡在国家、省、市、学校各级教育教研评选活动中获奖,获奖人向幼儿园提供获奖证书和成果文本,且在幼儿园教育科研室备案,并经园长办公会认定的教育科研成果即具备奖励资格。
第三条 奖励时间初步确定为每年教师节。
第四条 奖励等级按获奖级别设置,奖励金额将根据幼儿园财力状况确定。
第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园长办公会。
第二章 奖励内容和奖励办法
第六条 科研课题奖励办法
级别 | 组织机构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 | 奖励对象 |
国家级 | 教育部、中央教科所及同级的国家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1000元 | 课 题 组 |
二等奖 | 800元 | |||
三等奖 | 600元 | |||
省级 |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各教育学会及同级学会 | 一等奖 | 800元 | |
二等奖 | 600元 | |||
三等奖 | 400元 | |||
自治区各教学研究会及同级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600元 | ||
二等奖 | 500元 | |||
三等奖 | 400元 | |||
市级 | 市教育局、市教科研室及同级的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600元 | |
二等奖 | 500元 | |||
三等奖 | 400元 | |||
园级 | 幼儿园各科室 | 一等奖 | 600元 | |
二等奖 | 500元 | |||
三等奖 | 400元 | |||
教育科研课题级别的认定:①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括总课题和子课题;必须有相应的课题结题鉴定书。 ②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有区教育厅及同等级别的课题结题鉴定书。③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有市教科所及同等级别的课题结题鉴定书。④园级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有幼儿园教学教研处的批准书鉴定书。 |
第七条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级 别 | 组织机构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 | 奖励对象 |
国家级 | 教育部、中央教科所及同级的国家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800 | 获 奖 个 人 |
二等奖 | 600 | |||
三等奖 | 400 | |||
省 级 |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各教育学会及同级学会 | 一等奖 | 600 | |
二等奖 | 400 | |||
三等奖 | 200 | |||
自治区各教学研究会及同级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400 | ||
二等奖 | 200 | |||
三等奖 | 100 | |||
市级 | 市教育局、市教科研室及同级的教育科研机构 | 一等奖 | 400 | |
二等奖 | 200 | |||
三等奖 | 100 | |||
园级 | 幼儿园各科室 | 一等奖 | 400 | |
二等奖 | 200 | |||
三等奖 | 100 | |||
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①国家级:指在具有全国影响的机构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如国家教育部及下属司局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协等;中国教育学会及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全国中学教育科研联合体;国家级报刊编辑部等。②省级:指在具有全省影响的机构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如区教育厅及下属教科研机构及省级教育学会及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等③市级:指在具有全市影响的机构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如市级教委及下属处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市级教育学会及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等。④园级获奖,指在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获奖。 |
第八条 科研论著奖励办法
类 别 | 奖励级别 | 奖励金额 | 奖励对象 |
专业论著 | 作 者 | 600 | 参加编写人员 |
教学辅导 | 编 者 | 500 | |
园本教材 | 编 者 | 600 | |
专业论著、教学辅导均需有正式刊号。教学辅导包括教材辅导和练习册。 出版专著级别的认定:①国家级专著:指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有规范的书号和版权)的著作。如:人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中央各部委主管的出版社及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主管的出版社等。②省级专著,指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有规范的书号和版权)的著作。如:宁夏人民出版社及省级部委主管的出版社等。③园本教材由园教研室认定即可。 |
第九条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级别 | 级别认定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 | 奖励对象 |
国家级 | 指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字数在1500字以上者(有规范的刊号和版权)的论文或相关单位进行的论文评选 | 公开发表 | 500 | 作 者 本 人 |
一等奖 | 120 | |||
二等奖 | 100 | |||
三等奖 | 80 | |||
省级 | 指省级报刊发表(有规范的刊号和版权)的论文或相关单位进行的论文评选 | 公开发表 | 80 | |
一等奖 | 100 | |||
二等奖 | 80 | |||
三等奖 | 60 | |||
市级 | 指市级报刊发表(有规范的正式或内部刊号和版权)的论文或市教科所组织的论文评选 | 公开发表 | 40 | |
一等奖 | 60 | |||
二等奖 | 40 | |||
三等奖 | 30 | |||
园级 | 指园刊发表的论文或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 | 园刊发表 | 40 | |
一等奖 | 60 | |||
二等奖 | 40 | |||
三等奖 | 30 | |||
论文级别的认定:①国家级论文,指国家级报刊发表(有规范的刊号和版权)或评选的论文。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主管的报刊、中央各部委主管的报刊、中国教育学会及下属专业学会主办的报刊、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主管的报刊。②省级论文,指省级报刊发表(有规范的刊号和版权)或评选的论文。包括省级机关主管的报刊、省级部委主管的报刊、 正式出版社定期出版的丛书类报刊。③市级论文,指市级报刊发表(有规范的正式或内部刊号和版权)或评选的论文。④园级论文,指园刊发表或评选的论文。 |
第三章 其它
第十条 凡因园本教研成果对我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幼儿园将给予特别的奖励。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5年开始试行。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园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教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及园内先进工作者,奖励500元。
第十四条 幼儿出勤奖。小班幼儿基数32名、中班35名、大班40名,每天幼儿来园人数按85%计算每超过一名幼儿每位教师奖0.5元,基数不足者必须达到实有幼儿的85%,多于比例不奖,反之按规定扣罚,元月和七月以及特殊情况(传染病)不扣不奖。(注:幼儿人数达到小班27人、中班29人、大班34人奖励,少于小班20人、中班25人、大班30人按规定扣,)。
第十五条 班组奖
第十六条 凡因园本教研成果对我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幼儿园将给予特别的奖励。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5年开始试行。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园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