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国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国考)认定受理人员条件: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申请人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2016年6月20日— 6月 24日(每天8:30-18: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同时正确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级市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报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下载表格见链接)。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6月24日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
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6月24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兴庆区: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金凤区:银川国龙医院
西夏区:自治区中医研究院 贺兰县:贺兰县人民医院
永宁县:永宁县人民医院 灵武市:灵武市人民医院
五、有关认定的政策,请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阅。
六、其它事宜请随时关注银川教育网。
联系电话:5555537 5555539 6888715
联系人: 金小白 何 佳
银川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