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切实发挥银川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作用,进一步整合全市特殊教育资源,推动特殊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通知》(宁教函〔2023〕150号)《银川市教育局关于成立银川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通知》(银教发〔2025〕110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专题培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15:00
地点: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金凤区长城路与宁安街交叉口西)
二、参加人员
银川市直属、市辖区属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各选派 1名教师参加培训。两县一市教(体)育局选派 1位负责特殊教育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授课教师由银川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负责,主要涉及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相关内容。
四、注意事项
1.各学校及时落实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原因相关教师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学校指派其他教师参加。
2.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期间自觉遵守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交谈,保持会场安静,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
3.请各单位在 10月22日下午18:00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1418251801@qq.com。
附件:1.培训人员回执表
2.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