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2011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银教发〔2011〕17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区属、民办学校:
现将《银川市2011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家长、学生的宣传工作,并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2011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银川市2011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银川市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和银川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兼顾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依据每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的总成绩,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银川市2011年中考招生准备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10]230号)的精神,凡银川市三区以内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2011年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成绩,均可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须填报《银川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报名信息表》、《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作为录取的依据。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在我市参加报名考试,确应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上学,不再填报我市高中录取志愿表,达到我市录取分数线的实行调剂分配;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同城待遇。
三、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
1、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银川长庆高级中学,以招收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为主;银川九中、银川六中面向三区招生。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中、银川六中、银川高级中学将本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三区所有初中学校。银川实验中学艺术班依据招生方案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银川高级中学可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面向三区招收一定比例的农村考生。银川长庆高级中学主要面向长庆石油系统职工子女招生,并完成银川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宁大附中、银川二中西校区、银川二十三中、银川二十四中以招收西夏区的考生为主。宁大附中、银川二中西校区、银川二十四中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三区所有初中学校。
3、所有高中学校的录取范围也可查看《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2011年统招计划录取办法简表》
四、填报志愿和录取方式
实行先公布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总成绩,划定公办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一)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后,所有户籍在三区的考生可根据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范围,在录取分数线公布三天内,自主填报《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可选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调配”,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并且各志愿不能重复填写;择校可填写“择校第一志愿”、“择校第二志愿”、“择校第三志愿”、“是否服从调配”,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并且各志愿不能重复填写。考生填报完录取志愿表后,由学校统一报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并作为录取的依据。
(二)录取办法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各区城市学校、三区农村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先按照学生报考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分配各初中学校50%招生计划的考生,再根据各学校所剩公办招生计划和学生所填报志愿,划定各校录取分数线,采取由高分到低分分批次录取。最后根据各录取学校择校生计划,按学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三)录取程序:
1.录取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分配各初中学校50%招生计划的考生。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和志愿所填报的高中学校的所在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区公办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录取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所剩公办计划的考生和其他普通高中公办计划的考生。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再按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三志愿”按同样办法对待。
3.录取已上普高最低录取线的择校生和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择校志愿”,按各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计划和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填报“择校志愿”,只填报“服从调配”的考生调剂分配到未录满的学校。
4.录取未达到普高录取线但达到择校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和公办计划未录满的学校需要补录的考生。凡达到了择校生录取线的考生,根据学校择校生计划,按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达到择校生录取线或未填报择校志愿的,但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根据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补录到未录满的学校。
补录(调配)的原则:依据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示范性高中后非示范性高中。
如果三个志愿和择校志愿都未被录取,且考生又不服从调配,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不再考虑录取。
对一直在农村学校就读的考生按农村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属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按银川高级中学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属西夏区的考生按银川二十三中、银川二十四中、二中西校区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
移民乡镇学校的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可选报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未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录取的考生,按农村学校录取的办法录取。
对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资源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可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为方便群众了解中考有关政策,招生接待地点设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南街21号),电话:6033536。